隨著《港區國安法》生效後,英國外相藍韜文Dominic Raab隨即宣佈,所有持英國國民(海外)護照(BNO)的港人及其受養人,逗留英國的期限將由原先6個月延長至5年,掀起全城熱烘烘的話題「BNO 移民英國」,但大家要小心對BNO的誤解與謬誤:
謬誤一:BNO等於移民?
BNO並非移民方案,因為BNO不是一步到位取得永居的,還有英國政府到現在還未列出申請永居的條件。
謬誤二:BNO 可以做太空人?
好多朋友打算自己繼續於香港工作,而太太則帶同子女到英國居住,希望太太住夠五年後,便以幫助全家人申請永居,這是一個錯誤的理解。因為英國政府已於2018年修改移民條列,如一家大小希望取得永居,父母和小孩必須住滿所需逗留的時間,才可取得永居,並不容許太空人方案。
謬誤三:BNO 移民不用錢?
很多人以為BNO 移民不用錢,但大家忽略了如果未能於英國找到工作,而一家大小需要於英國居住5年,生活成本可能更高,而且現時未有公佈透過BNO 取得永居條件,因此筆者認為BNO 移民是更加沒有上限的消費,大家不知道要消費多少,才可成功取得永居。
現時BNO 的「5+1方案」,需要居住滿5年後才可申請永居,取得永居後再居住滿1年便可申請護照,相比起傳統移民英國「3+1方案」足足多了一節時間。所以,如果你現時是單身人士,或者結婚了但沒有小孩,拿著BNO 方案到英國一闖,筆者認為也是上策;但如果是一家大小,需要負擔家庭生活,這樣就需要真正計算清楚,了解整個BNO 潛在風險,那麼才好把香港的根搬到英國,否則便容易大失預算,到時候哭也無謂喔!